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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子抵债权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编辑:天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7-08

答:以房抵债在会计处理上,一般来说应按债务重组处理.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是改变了原合同规定就是债务重组.所以债务重组不仅包括非等价偿债还包括等价偿债.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合同规定就是以房产售价等额归还债务的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按现行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是: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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